辽宁青年版权信息

投稿邮箱 :lnqnzzs@126.com

主管单位: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主办单位: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编辑出版:《辽宁青年》杂志社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2-1922

国内统一刊号:CN 21-1004/C

期刊级别:省级

语   言:中文

周   期: 半月刊

出 版 地:沈阳市

开  本: 大16开

投稿邮箱 :lnqnzzs@126.com

在线办公
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 : lnqnzzs@126.com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四经街28号《辽宁青年》杂志社

网址: 《辽宁青年》杂志社

沈阳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律公办”

时间:2020/10/19  点击:456


       

本报讯(记者 刘玉)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沈阳市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为全市小区配套园规划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制度保障。

据悉,小区配套园将成为今后沈阳市公办园扩增的主渠道。针对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偏低的实际情况,《管理办法》规定,今后凡是新规划、新建设的小区配套园,移交后一律办成公办园,尽最大限度“保基本、兜底线、平抑物价”,努力扩大公益、普惠、优质、安全的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

对于小区配套园规划建设工作,沈阳市教育、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部门将密切协同,多措并举,联审联管。对于应规划未规划或规划不足的,不予审批工程规划许可;对于应建设未建设或未按照规划许可建设的,不予办理规划核实;对于应移交未移交的,不予办理小区竣工验收备案。小区配套园与项目首期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无偿交付使用。同时规定,“小区配套园符合划拨政策,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地。以出让方式供地的,不计入成交地块容积率”。

与此同时,沈阳市将规划配建起点的居住小区规模,由原来的6000人下调为3000人。规划居住人口3000人的小区,应配建一所6班型以上规模的幼儿园。规划居住人口不足3000人的小区,应由区、县(市)政府进行区域统筹和自主确定。《管理办法》明确了小区配套园不动产产权归区、县(市)政府所有。小区配套园为公共教育资源,属国有资产,不得为开发建设单位和其他法人、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沈阳市提倡开发建设单位精装修交付,鼓励开发建设单位超标准规划和建设小区配套园。

另外,《管理办法》在强化“公众监督”的同时,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参与小区配套园的规划、设计、验收、移交等各个环节。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在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工程规划许可、园舍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确权登记等阶段要出具意见。

《中国教育报》2020年10月18日第3版 


本文由: 辽宁青年杂志社编辑部整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辽宁青年杂志社编辑部

2020/10/19

上一篇:兰州大学: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下一篇:“俞秀松与中国共产党、青年团的创建”学术研讨会在杭州召开——更好研究学习俞秀松的革命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