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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2-1922

国内统一刊号:CN 21-1004/C

期刊级别:省级

语   言:中文

周   期: 半月刊

出 版 地:沈阳市

开  本: 大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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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全面启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时间:2019/09/05  点击:713


       

按照国家、省部署,我市于2019年至2021年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通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扩大就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今年,我市计划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4570人次。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培训对象

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和经济发展新要求,确定了3类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

企业职工,包括企业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转业职工。

就业重点群体,包括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人员。

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

对企业职工的技能提升政策

企业职工参加在岗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2200元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中级工培训补贴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高级工培训补贴每人每年6000元以上。

累计缴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直接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列入急需紧缺工种的,提高10%。

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5000元的培训补贴。

把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列入企业岗前培训,给予最高不超过11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对就业重点群体的技能提升政策

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

对有创业意愿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创业补贴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1500元。

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参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按最高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月最低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对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的技能提升政策

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的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对接受技工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对其所在学校,按照设区市学校学费2300元、其他地区1600元,住宿费500元,教科书费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给予每个家庭每年3000元补助。

此外,在调动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积极性方面,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兴办技工教育,同时支持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按规定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发挥院校的基础作用,对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职业院校培训工作量按30%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发挥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的重要作用,对符合标准的社会培训机构全部赋予合格资质,允许承担政府补贴的培训项目。保障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同类机构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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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青年杂志社编辑部

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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