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主办单位: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编辑出版:《辽宁青年》杂志社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2-1922
国内统一刊号:CN 21-1004/C
期刊级别:省级
语 言:中文
周 期: 半月刊
出 版 地:沈阳市
开 本: 大16开
投稿邮箱 :lnqnzzs@126.com
近日,唐山、遵化两级交警部门联手奋战,利用“人脸识别”技术成功锁定了致人重伤肇事逃逸者。
遵化新店子镇南津环线高速路口南侧3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孩被撞,伤势严重,肇事车辆逃逸。
接报警后,遵化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火速赶至现场,发现一辆森林消防车停在路边,六、七名消防员正在救助受伤男孩。民警立即将肢体多处骨折的男孩送往医院救治。经现场勘查,民警发现消防车右侧有被刮蹭的痕迹,一辆电动车被撞变形。在场消防车驾驶人称,一辆黑色轿车与消防车发生刮蹭后与孩子发生肇事并逃逸。民警和相关专业人士经对现场遗落的碎片和转向灯鉴定,应该系别克车的零件。
随后,民警立即排查事发时段各路口黑色别克轿车的影像资料,共排查200余辆,最终发现一辆用“VIP”布套遮挡号牌的黑色别克车有重大嫌疑。民警循线追踪,但因影像模糊,排查到白方寺失去该车踪迹。
民警与市公安交警支队联系,启动人脸识别系统。人脸识别技术能通过摄像机抓拍的驾驶人人脸数据与后台数据库比对,从而查找相关驾驶人信息。经对电子警察抓拍的肇事嫌疑人模糊照片进行还原,最终锁定肇事驾驶人为玉田籍男子张某某,并掌握了车辆的真实信息。
在传唤未果的情况下,民警来到张某某家中。见到民警,张某某神色十分慌张。经询问,张某某如实交代了其驾车与消防车刮蹭后撞人逃逸的犯罪事实。因其无证驾驶,害怕赔偿,逃离现场,后修复了肇事车辆。
近日,遵化交警大队认定,张某某承担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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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青年杂志社编辑部
2019/06/20